他同样看不到556。
不过,他能感受到,有一道视线在观察自己。
他往恶魔的房间里探了眼,并没有其他人的存在。
可能是错觉吧?
夜很深了,朝岁来找林眠的目的,是问她“为什么那么轻易答应,让一家三口召集幸存者”的事。
朝岁来前,已经想好了说辞,
“到时候人多眼杂,保不准有人发现你的身份,涅墨西斯,你是一只恶魔。其实,在现代社会中恶魔是一种很邪恶的,会被人抗拒的物种。”他美名其曰,“如果被人发现身份,你会被他人所厌恶,我,我实在是太担心你了。”
而这番话只是为了先抑后扬。
紧接着,朝岁暴露出真正的目的。
“不然,你不要去管他们了,好不好?为了这些人把自己搭进去,实在是不值得的!”朝岁有些后悔让恶魔救下这一家三口了,他们才会那样夺走恶魔放在他身上的独有目光。
他心里有种冷酷的想法,早知道,当初见死不救就好了。
“还有,他们受到你的保护,难道不需要付出代价吗?”少年终于把这句话问出口。
说白了,朝岁有些嫉恨一家三口。
凭什么他们什么都不用付出,就能被恶魔所接纳。
凭什么他们要忽视,他最开始对他们的施以援手?
凭什么他和恶魔相处的时间最长,恶魔对他依旧忽冷忽热。
凭什么他没有异能力成为英雄?
许多许多的凭什么,在朝岁心里缠绕成一团乱麻。
他又想起下午自己打死那只丧尸时的疯狂与强大。
如果所有丧尸都那样弱小就好了,那他也可以成为备受瞩目,被人感恩戴德的英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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