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洛笑的更畅快了。
……
一周后。
下午。
庄世楷白衬衫搭牛仔衣,下身穿着黑色卫裤。
蔡元琪一套蓝色夹克,黑色布裤搞定。
两人一起走在铜锣湾街头,正在蹲一个犯事的古惑仔。
他们两打扮一个潮流,一个土味,看起来倒是很有特点。
其实,蔡元琪的穿着,才是目前港岛的标准打扮。不过庄世楷哪里能忍受穿这么土?这不是玷污自己帅气的颜值吗!
先前在军装组,每天上班穿军装,那没办法,只能乖乖遵守规矩。可现在调到中区的便衣队,可不是有自由发挥的空间了?
他随便进百货商场买几件衣服,搭起来就是九十年代的港风潮流,起码领先现在二十年,再算上一零年后刮起的复古风。他可是领先潮流四十年的王者!
蔡元琪看着庄世楷的打扮,心里也觉得庄世楷很帅。
仔细想想,帅有可能不是衣服的问题。
人帅穿什么都穿嘛。
于是他放低买衣服的念头,继续坚持自我路线,玩土味风格,
不过,别管两人穿着打扮怎么样,他们腰间插的一把“点三八”喷子,就是象征身份的东西。
“长官。”
“长官。”
路上有几个军装警想查他们身份证。
嘿嘿。
其实就是想要赚点烟仔钱。
但是当庄世楷和蔡元琪两撩起身衬衫,露出腰间的枪柄后,军装警立正敬礼,反手递上两根烟香。
庄世楷接过香烟,随意甩甩手,几个拿着木棍的军装警就散了。
现在他们已经中区的便衣警,别说华人军装警,低级的印度佬,鬼佬都不敢惹他们。
而在酒宴过后的第三天,工厂股份,通菜街店铺,一百万投资,就已经相续全部到账。整个过程没有任何拖沓,大佬们可真是大气。
庄世楷也以工厂为主体,注册了一家服装有限公司,把洛哥、猪油仔和陈细九的股份都安排妥,并且吩咐工厂开始采购皮革,给包包打板,做样。
在工厂样品做出来之前,都没什么需要关注的地方,他便以一个新人的身份,开始在中区警署做事,争取好好表现表现。
这不?
接了一个小任务。
“庄仔,那边有卖钵仔糕耶。”此刻,蔡元琪走在路上,看见街边一个摊贩在卖钵仔糕,径直上前直接拿起两份,把一份递到庄世楷手里。
他知道庄世楷喜欢吃钵仔糕,路上遇见都会随手拿两个尝尝。
毕竟好吃的东西人人都喜欢吃。
而且现在目标还没出现,大把吃零食的时间。
庄世楷接过钵仔糕,随后掏出五块钱放在摊贩的货架上,摊贩瞬间露出感激涕零的表情:“多谢警官,多谢警官。”
如果说拿军装帽接钱,是70年代军装警最经典的动作,那么撩衬衫,露抢柄,绝对是79年代便衣警最经典的动作。
用这套动作买东西不用付钱的。
“你傻掉啦。”
“警察吃东西哪有付钱的?军装警都不付,现在咱们是便衣警,你还付呀!”
蔡元琪刚刚在拿钵仔糕的时候,就习惯骚操作了一波。
庄世楷看见顺手便把钱给补了。
吃东西付账一直都是他另类的习惯。
好在这个习惯虽然另类,但是混杂在便衣警里也没那么扎眼,
只见他拿着小木勺边吃边走,半真半假的说道:“我胆子小,害怕《防止贿赂条例》嘛。”
“切,开枪杀人的时候就没见你怕过。”
“现在和我说胆子小?”
蔡元琪表情不屑,知道庄世楷是心善。
摊贩老板则在背后连连鞠躬:“阿sir慢走,下次还来。”
蔡元琪吃着钵仔糕,突然止住脚步,轻声向旁边的庄世楷说道:“蛇仔春出现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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