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警长的直属上司是中央内阁警务部,税务官的直属上司是中央内阁的财政部、司法官的直属上司是中央内阁的司法部……
很显然,这是俾斯麦为了和地方分权设立的,这么做虽然会让镇政府的行政效率降低,但却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中央的权威!
否则,若是镇长凡事都可以一言而决,很容易就会变成当地的土皇帝。
城镇一般只会设立警察局,只有面对外部威胁的城镇才会加设镇卫队。
而镇卫队往往也归警察局管辖……
镇卫队和警察不同的地方在于,镇卫队中的成员只是普通民兵,半兵半民的性质,警察则是常设职业武装力量,是一种专门的暴力机构!
当然,如果一座城镇长期面对外部匪患和印第安人的威胁,镇卫队也会变成常设武装力量,只不过那么做会让镇政府的财政压力剧增。
城镇之上的是第三级行政机构——城市。
城市的市政府和镇政府差不多,同样会设立市长、市警察局局长、财务官、地方法院等,除此之外,城市往往还有一个市政委员会,里面都是纳税额度超过一定限度的社会名流,也就是俗称的有钱人。
市政委员会只有建议权没有其他权利,算是一个常设的监督部门,以及市政府与民间精英的沟通渠道。
美利坚帝国的市政委员会跟英属殖民地时期根本没有可比性,也正因为这一点,市政委员会的入门门槛很低,只要满足一定的纳税额度都可以申请进入。
同样的,市政委员会也是城市中各个商会代表的自留地,他们虽然在美利坚帝国无法参政,但至少可以议政,提出一些行政弊端。
这对于帝国统治还是有一定益处的。
并且市政委员会可以继续通过内部竞选出代表,前往州首府或行省首府或大区首府,参与同样只有建议权的州议会、省议会、区议会。
因为美利坚帝国的第四级行政单位有三种称呼,所以名称都不一样。
首府议会和市政委员会的区别还是很大的,首府议会的建议往往会成交给帝国内阁!
这就变得很有意义了!
如果地方政府某些高官坑害这帮社会精英,被议会代表直接传达给帝国内阁大臣,就要小心东窗事发了……
在美利坚帝国,官僚机构的权利远超民间资本,地方高官想要让一个社会精英完蛋有的是方法,这就是设立首府议会的意义所在。
尤里不会容忍地方高官为了一己私欲扼杀地方经济的发展。
毕竟那帮能赚钱的社会精英是帝国经济发展的支柱,总不能所有的买卖都指望帝国官营机构吧。
城市往上的第四级行政单位则是州、行省、大区。
州指的是美利坚帝国建国时控制的本土,行省则是佛罗里达行省,指的是美利坚帝国建国后对外扩张拿下的土地。
大区专指那种地广人稀,面积广大的领土,现在美利坚帝国领土就是七州一行省一大区。
单是新英格兰大区的面积就超过七个州的面积总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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